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夜市风景还是“大煞风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9:39 宁夏日报

  在银川,特别是夏天,每当夜幕降临,各式各样的夜市异常火爆。一个烧烤摊点,支几张桌子,放一堆啤酒,三五好友聚在一起,光着膀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很是惬意——这是最常见的夜市经营模式,也俨然成为银川夜晚的一道风景。但是,不少市民却另有想法:夜市虽好,却也扰民,有损城市卫生,谁能管管?城管局: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

  记者也曾在很多夜市吃过东西喝过酒,作为夏天夜晚的一种消遣方式,夜市无疑是一
个好去处。但记者在采访银川市城管局时,城管局综合科一位负责人的话让记者颇为吃惊,“目前,经银川市城管局批准设立的夜市仅两家,一是温州商城旁边的永安夜市,一个是规模比较小的大红鹰夜市。其他的夜市都属于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处于一种无序竞争状态。”至于银川市现在究竟有多少个夜市,城管局也不清楚,因为很多是临时摊点,根本无法统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银川市城管局一直在管理夜市方面做着积极的努力,但由于银川市还没有出台任何夜市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城管局在执法时无章可循,有时候接到夜市扰民的投诉电话,也只能是就事论事,无法进行有效整治。摊主:开夜市还要批准?

  银川市兴庆区长城路有两家烧烤摊,每天晚上都沿街摆十几张桌子,生意非常红火。据记者观察,夏季这里的夜市每天都要持续到午夜两点多,正所谓“笑声喊声划拳声,声声入耳”,住在周围的居民真是叫苦不迭。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绝大部分摊主对办夜市还要去城管局报批一无所知,他们认为,自己有餐饮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就可以办夜市了。其实,根据2002年9月实施的《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有关对于店外经营的规定,不管是对于一个大型的夜市,还是对于独家开办的小夜市来说,必须征得城管部门的批准,否则就是违规操作。城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于维护市容市貌的需要,一般不批准开办夜市,很多摊点都是在擅自经营。市民:贬多褒少

  虽然光顾夜市的市民不在少数,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很多市民还是对夜市的泛滥表示了担忧。家住银川市兴庆区南门附近某小区的沙先生说,他家楼下有一个烧烤摊,自己也经常在那里吃东西,由于这个摊点每天都营业到午夜,影响附近居民休息,他跟摊主提过几次,但没有任何效果。实际上,夜市的问题还不仅仅只是夜间扰民,还有占道经营,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影响市容市貌。但更为严重的是,近年来因在夜市喝酒导致打架斗殴甚至致人死亡的案件屡见不鲜,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不论是利多还是弊多,夜市在我们的城市、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了很久,并且还有不断发展壮大之势。但是,如何让夜市走上一个健康发展的轨道,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本报记者陈尚营)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