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办 “无头案”奇迹生出执行线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0:22 南京报业网 | ||||||||
通讯员 中执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 【金陵晚报报道】欠债的公司下落不明、财产线索一无所知,一个本来毫无希望的执行案,却因为一条偶然掌握的信息而得以圆满执结。记者昨从南京中级法院执行局获悉,“执行案件信息交换机制”已在全市法院执行局启动。
2年前,福建个体老板俞斌付给南京国扬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5.3万元,购买燃料油。然而国扬公司只供给俞斌价值2.4万余元的燃料油后,就“既不供货也不退款”了。俞斌多次催要无果,只好将国扬公司告上南京浦口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国扬公司应当如数返还俞斌2.9万余元货款及其利息。今年3月,俞斌向浦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自法院开庭时起国扬公司就没再露面,国扬公司下落不明,执行法官想帮俞斌拿回总数超过3万余元的货款及利息,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今年5月23日,浦口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正为此案一筹莫展,竟意外获知一条重要线索:南京六合法院执行局正在执行的一起标的为8万多元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正是他们苦苦寻找多日的国扬公司!他们立刻向六合法院执行局发出了协助执行书,得到对方积极响应。 6月3日,六合法院执行局在帮国扬公司要回8万元债权之后,立刻按照协助执行书的要求,依法将国扬公司欠俞斌的3万余元扣划入浦口法院账户。6月10日,俞斌意外地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了自己辛苦讨要多年的钱。 据了解,因为信息畅通而使难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的成功案例在全市法院执行局并不鲜见。目前,南京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已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执行案件信息交换机制”,各法院执行局未结案件的相关信息都可以通过这个网络进行信息交换,让老赖无处遁形。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