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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窃铜丝烧电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1:39 东方网

  东方网6月27日消息:三名利欲熏心的窃贼,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将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线剪断后窃走。近日,刘某等三人已由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2月13日15时许,刘某等三人结伙至宝山区罗泾镇海红村大宅农田内,将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排设在该处的通信电线杆上的100余米通信电缆线剪断后窃走。

  次日,三人为了获取该电缆线中有价值的铜丝,竟将该100余米电缆线进行焚烧。但没料想正因为他们放肆的行为,引起了公安民警的警觉,三人被人赃并获。

  检察官说法:100余米电缆线价值2900余元,刘某等三人构成盗窃罪。三人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也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该行为造成了2000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等危害结果,又构成了破坏电信设施罪,该罪的起刑点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应以破坏电信设施罪论处。

  作者:潘维杰 张斌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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