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载客渔船过江危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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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1:47 黑龙江日报 | ||||||||
核心提示 6月22日5时30分左右,黑河市爱辉区发生一起沉船事故,造成3人死亡,14人失踪。经黑河警方初步认定,造成此次沉船事故的原因属船主违规作业,严重超载所致。哈市渔船载客现象也非常严重,超载更是形成了隐患。
本报讯 25日,记者与哈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渔政大队的执法人员,对沿江渔船进行检查,发现哈市渔船非法载客现象严重。 9时许,一艘渔船摇摇晃晃从江南横渡松花江。执法人员责令渔船停靠岸边,接受检查。记者看到,在狭小的船舱内坐了9名乘客,船尾处已有江水灌入。经查,船上客人并非捕鱼作业人员,船主也称是拉客人到江北游玩。执法人员当即停止渔船继续航行,并对船主进行处罚。 据渔政大队大队长冯代英介绍,按照规定,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船只不许载客、拉货。船主向每名乘客收费2元至8元不等,一趟船能载10人至15人,这样的利润让船主纷纷冒险。 10时许,一艘标志为“龙渔113”的大型渔船正在江中航行,经查,船舱内有14名老年人,而按照船证上的规定,该船人员定额是8人,而且必须是从事渔业捕捞的相关人员。船主承认这些老年人不是渔业捕捞人员。执法人员收缴了船主的船证,并责令该船禁止航行。 执法人员介绍,目前在松花江哈尔滨段上,持有合法手续的渔船有450多艘,渔政部门将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渔船进行巡查。(生活报) 作者:王新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