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46人中毒 渝一酒楼擅撕封条开业又毒倒3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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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3: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7日电据重庆晚报报道,昨日,重庆垫江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查明:上月底发生46人食物中毒的颐园大酒楼,这次擅自撕掉封条营业,再次发生30人食物中毒事件。两次中毒时间前后不足1个月,中毒症状相似。 颐园大酒楼位于垫江县城南门。本月25日中午,当地市民蒋利君等人到该酒楼庆祝朋友乔迁新居,酒席共10桌。昨日凌晨,蒋等人感觉头痛、腹泻,先后被送县人民医院抢救。
天明后,县卫生监督所接到医院紧急汇报:有30人在颐园大酒楼用餐后,出现细菌性食物中毒。卫生执法人员赶到酒楼,对凉菜和冰柜等物封存,并对可疑原料和菜品取样调查。酒楼被依法查封。 卫生监督所所长李晓华对此中毒事件很震惊。李说,5月29日,颐园大酒楼发生46人细菌性食物中毒,所里赓即责令停业整顿,并贴封条。“没想到仍处查封状态的酒楼,竟擅自撕掉封条营业,又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 酒楼老板叫董书舫。董承认,擅撕封条营业是事实,时间是本月23日。 1个月内两次发生食物中毒,董猜测可能有人“投毒”——酒楼自上次发生食物中毒后,派专人严把进货和厨房关,而且酒楼同时出现财物离奇被盗。目前,警方对这种说法和盗案作调查。 李晓华则非常肯定地答复,食物中毒原因不可能是人为投毒。理由是:毒药都是化学品,用餐者会被当场毒翻在酒席——这次中毒距用餐时间相隔约12小时。 据悉,县卫生监督所除对这次中毒原因继续调查外,拟对颐园大酒楼在查封期擅撕封条再次营业行为严肃处理。 (黄艳春/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