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伙同同学抢劫亲伯母并将其奸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3: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黄志富 记者辜英智) 因上网缺钱,盐亭县高中生蔡江陵伙同高中同学邓大君、杜朝明,抢劫自己的伯母蒋雅琴。抢劫过程中,邓大君将蒋雅琴强奸后杀死,该案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震惊和关注。22日,绵阳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从轻判处邓大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杜朝明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蔡江陵有期徒刑11年,三人各并处罚金2万元。
邓大君、杜朝明和蔡江陵都是盐亭县某学校的高中同学,案发前几个月,迷恋上网的蔡江陵辍学。因缺钱花,2004年10月的一天,邓大君、蔡江陵共谋偷或抢蔡的伯母蒋雅琴。二人准备了作案工具,但一直无机会下手。今年1月10日下午,邓大君上自习课时,邀约同学杜朝明参与偷抢。当晚12时许,邓、杜找到蔡江陵,三人共谋由蔡江陵出面骗蒋雅琴打开房门,邓大君、杜朝明实施抢劫。邓大君还买了两把水果刀和一双橡胶手套为作案工具。 当晚,蔡江陵骗蒋雅琴开了房门,邓、杜二人持刀冲进屋内,将蒋挟持到书房捆绑,三人在房内搜得现金400余元、银行卡两张及手机、金饰品、玉佛等物。强迫蒋说出密码后,杜、蔡二人出去取钱。邓大君在房间看守蒋雅琴,将其强奸。杜、蔡取得现金4000元后返回,邓、杜又逼迫蒋说出另一张银行卡的密码,杜随即又取得现金2000元。三人准备逃离时,听到有人按门铃,惊慌中邓、杜产生杀死蒋的念头,二人用湿毛巾捂住蒋的面部,用水果刀刺、菜刀砍其颈部,致蒋当场死亡。 1月13日,蒋雅琴被发现死于家中。1月13日、14日,公安机关先后将蔡江陵、邓大君、杜朝明抓获归案。6月22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因三被告作案时均未满18周岁,案发后认罪态度好,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