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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色彩第一人”起诉讨要名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20:39 法制晚报

  称被人冒名进行经营性讲座———

  本报讯被业界称为中国应用色彩泰斗的于西蔓女士,日前将杨某及广告经营商大连旭日升广告有限公司告至东城法院,理由是美容院负责人杨女士假借其名发布广告进行经营性讲座。于西蔓要求二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自己精神抚慰金人民币20万元以及律师调查费9884元。

  于西蔓在起诉中称,她以自己的名字注册了“西蔓”商标,并成立了“北京西蔓色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自己的姓名、肖像受法律保护。

  今年2月25日和3月2日,于西蔓两次在《大连日报》上发现登有自己姓名和肖像的虚假广告,标题为“于西蔓教你做色彩女人富丽华大型色彩讲座”。广告称杨某是“北京西蔓色彩讲师团首席顾问、资深色彩专家及西蔓女士的高级助理”。

  于西蔓认为,两名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姓名权和名誉权,使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作者:张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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