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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办校长猥亵多名女生被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1: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阳) 47岁的北京银兴学校原校长王道恩利用校长身份猥亵多名女童。记者昨天获悉,市第一中级法院已判处其3年徒刑。

  据介绍,1989年10月,时年32岁的王道恩曾因对女生有流氓行为,被处以2年劳动教养。法院查实,2004年6月,王道恩把自己开办的私立北京银兴学校高年级女生小苗(化名)叫到校长办公室乱摸其胸部。当年6月17日下午,王道恩将12岁的小红(化名)等4名女生带至
家中留宿,并趴在小红身上乱摸。事发后小红拒绝上学,小红家长获悉内情后将王道恩举报。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道恩多次利用校长的特殊身份猥亵多名在校女生,这一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小苗和小红均未满14岁,因此依法对王道恩从重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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