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不满女友提出分手 将其照片贴到黄色网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1:44 生活报 | ||||||||
本报讯 哈市的李某因为向男友提出分手,男友竟在某网站的论坛上发布谩骂李某的帖子,还将李某的照片贴在黄色网站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李某将男友及该网站告上法庭。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判其男友在该网站上向李某道歉,并赔偿2000元抚慰金。 2002年,李某在上网时结识了21岁的男青年陈某,不久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可是二人相处后,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执,于是李某向陈某提出了分手。陈某对此非常生气
(本报记者 薛宏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