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出新规保护打工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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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8: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劳动者因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而讨回“公道”,在广东将会更方便、更快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一宽、二不、三快”的办案原则,打工一族的合法权益有望得到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 “一宽、二不、三快”具体内容包括:为解决时效过短这一劳动者维权的“瓶颈”问题
《意见》明确了有利于劳动者的举证、诉讼保证金制度,部分裁决先予执行制度。考虑到部分经济困难的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意见》规定如确因经济困难无法提供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可减轻或免除劳动者的担保义务,确有必要的可由劳动者提供保证人担保。此外,为促使劳动争议的和解,《意见》明确了劳动争议和解及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如一方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可由法院直接依当事人的约定快速处理。 据了解,广东劳动争议案件近年来增幅较大,2002年至2004年共受理67093件,是前一个三年的2.5倍。仅今年1至5月份,全省法院就受理9451件。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广东法院探索劳动争议审判专业化,在全省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中,根据案件数量的实际情况分别设立专门民事审判庭、指定专门合议庭,或指定专门的民事法官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贺信高亮陈吉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