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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一年54人殒命黑摩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06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据哈市交警部门统计,2003年12月21日至2004年12月20日的一年间,哈市涉及摩托车肇事的案件达到147起,导致54人死亡,172人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10143元。

  连日来,哈市交警支队加大对“问题”摩托车的整治力度,先后两次大规模清查取缔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619件,滞留摩托车780台,罚款89950元。26日,记者再次随交警部门在市区部分路段进行了夜查。18时45分,在道里区新阳路转盘道,一摩托车驾驶员见有交警
执勤便拼命地加大油门强闯红灯,结果与一辆转弯车辆撞个正着。交警当即扣留了这辆摩托车。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摩托车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哈市大多数摩托车都被用作拉客捎脚,而摩托车拉客捎脚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那么,什么人在乘坐摩的呢?据了解,乘坐摩的的人群大致为这样几种:一是图省钱的人,二是图方便的人,三是急着上下班的人,四是路途较短的人。

  据交警介绍,违法摩托车主要有六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无论任何场合、任何路段都敢闯红灯;二是违反机动车分道行驶规定,经常闯入快车道;三是越双十线逆行;四是超员;五是不戴安全头盔;六是无牌无证驾驶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半以上。

  据交警部门统计,2003年上半年,有记载的哈市区涉及摩托车、摩的、港田车事故52起、重伤39人,死亡19人,直接经济损失10.3万元。也就是说,平均每起涉及到摩托车的事故至少有1人以上重伤或者死亡。2003年12月21日至2004年12月20日的一年间,哈市涉及摩托车肇事的案件达到147起,导致54人死亡,172人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10143元。而在这些事故中,摩托车与摩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频率最高,共有34起,占23.1%,共致10人死亡;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有25起,占17.01%,共致8人死亡。(生活报)

  作者:刘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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