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副经理”受贿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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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37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柳)中保公司某支公司副经理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昨据锡山法院证实:被告人华某犯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至2003年间,被告人华某在历任中保公司某办事处负责人、主任、防灾理赔科负责人、副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
2004年1月,被告人华某被聘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副经理。鉴于华某是分管理赔工作的副经理,一些汽修厂老板为了多拉一些修理事故车辆的业务,及时办理理赔手续,以“拜年”等联络感情的名义送给华某现金,而一些投保单位发生保险事故如坍塌、爆炸、火灾等,作为受益人的投保人或投保单位为尽快办理理赔、挽回损失,想尽办法与华某拉关系。在2004年至2005年,华某利用担任副经理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9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被法院判定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的事实。 新闻线索提供者:永芳吴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