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获赠消费券却被拒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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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14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栖立 周季莲 记者 帅勇)参加竞猜活动中了二等奖,获赠某饭店2000元消费券,可饭店总经理拒收该消费券,中奖者随后将饭店告上法院。日前,栖霞区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 今年50多岁的王某诉称,2003年4月,他参加本市某报竞猜活动中了二等奖,获赠2000元指定饭店消费券,使用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1日。当年5月11日下午,王某携亲友前往指定
王某随后将饭店告到栖霞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饭店赔偿损失800元,以及其他损失共1200元,并向自己赔礼道歉。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调解。饭店同意王某继续使用剩下的消费券共800元,王某最后一次消费的520元也可通过消费券支付。王某则向法院申请撤诉。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