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餐饮娱乐服务业七成女服务员曾遭性骚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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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36 重庆晚报 | ||||||||
重庆市将在近期立法禁止性骚扰。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修正案获得通过后,我市将提出《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修正案,增加禁止性骚扰行为的规定。 打工妹投诉者最多
“到妇联投诉最多的是流动人口中的打工妹。 ”做过七年维权部长的市妇联副局级巡视员陈明英昨日说,她们急于找到工作,遇到顶头上司的骚扰多数选择忍气吞声,因为反抗和上告,都只能丢掉饭碗。 市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服务中心一份调查显示,服务行业是性骚扰的高发行业。其中娱乐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问题更为突出,餐饮娱乐服务业7成以上的服务业女性受到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 惩治性骚扰尚须过三关 尽管存在不少性骚扰行为,但受害者到妇联、法院投诉的只占极少数。陈明英说,要想真正惩治性骚扰者,受害者至少要过三关。 一是面子关。有调查表明,遇到性骚扰以后,人们通常第一反应是“暗示对方放尊重些”,占37%;出于种种考虑,保持沉默的人有10%左右;坚持让对方赔礼道歉的人最少,只有2%。极少数的人则会选择叫骂和打人等比较激烈的自卫方式。关键是畏惧人言,担心声张起来,对自己今后的生活、家庭和工作都会带来不利影响。 二是工作关。一旦站出来投诉将可能使饭碗不保,生活无着,很多人担心影响工作,选择了委屈求全。 三是证据关。近年来全国陆续爆出多起性骚扰官司,但多数都以作为受害方的原告败诉告终,原因只有一个:取证太难了。 新闻链接 我市首例性骚扰案调解了结 2004年7月,大足县法院曾经有过全市第一起性骚扰案。一位16岁的大足少女小菲(化名)不幸遭遇性骚扰后,将“色狼”推上被告席,无奈因证据不足隔断索赔路,最后以调解息诉。 小菲父母均在外地打工,平时一个人在家。暑假一天,一个40多岁熟人到她家对她作出下流举止。父母听了女儿的哭诉,马上找到“色狼”算账,并最终法庭上见,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余元。然而两次开庭审理,被告一直声称自己是清白的,而案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小菲身上也没留下明显伤痕。 法官考虑到一旦简单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很可能给小菲带来伤害。于是法院决定进行庭外调解。小菲最终接受了法官撤诉建议,被告表示愿意承担小菲因打官司而造成的部分经济损失。(首席记者朱明跃 实习生 金晓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