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小偷到派出所盗窃 法官提醒注意防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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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4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6月28日消息(记者曹美丽通讯员苏坚亚甫)光天化日之下,刑满释放人员谢念达竟然胆大妄为到公安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窃取所长的皮夹。近日,他被宁波镇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谢念达在多年前曾经因为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刑。2005年3月14日下午,他窜至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区分局某派出所,趁该所所长到楼下指导民警工作、二楼该所长办公室无人之际,
承办法官提示,到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办公室溜门盗窃的案件时有发生。宁波镇海法院曾经审结了一起专挑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疯狂作案20余起,案值6万余元的特大盗窃案件。王某单独或伙同他人疯狂作案,以找人为借口,先后溜进宁波江东、海曙、鄞州、镇海、北仑等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乘室内无人之机窃取他人财物,共窃得现金11580余元及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手机、相机、手提电脑等物,后被依法严惩。因此法官提醒包括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对来访人员,在主动上前热情接待、询问的前提下,不要让其在办公区域之间游荡,从而不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徐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