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形成综合社会救助体系 近3万人退掉低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3:13 天津日报 | ||||||||
从日前天津市召开的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经过4年多的努力,天津市构成了综合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以特困救助、临时救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取暖、就业、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相配套,以日常捐助、慈善募捐、社会互助为辅助;政府主导、管理规范、社会参与、运转协调、资金落实、网络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所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
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在城镇实现“应保尽保”后,相继解决了新疆返城知青、原工厂“五七连”人员、原企业精简退职人员、被征地农民等困难群众享受“低保”待遇的问题,实施了“低保与就业联动”和“低保分类救助”措施。截至目前,本市城乡低保户有20.6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为17万人,与去年12月底相比,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户中,由于本人再就业、自谋职业、子女就业等原因,已有近3万人主动退掉“低保”,其中有九成在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活动中实现再就业。农村“低保”稳步推进,正向“应保尽保”发展。(记者刘平)(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