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老头在厦行骗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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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4:1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与一香港人联手,谎称有日本教育部的彩电订单,诈骗9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黄应生)一个日本人联合一个香港人,以合作成立等离子彩电企业为名,骗了一厦门人9万元,日本人和香港人最近都被定了罪。据悉,这是近年来有报道的首个日本人在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被告人滕本祐二,68岁,日本国籍,长期在香港和内地居住,无固定居所;而被告人洪同乐,出生于香港,大学文化,无固定职业。 据法院查明,2003年1月,藤本祐二、洪同乐相互勾结,以合作成立组装等离子彩电企业为名,在没有任何订单的情况下,虚构事实,向厦门人宫某某谎称藤本祐二已从日本“教育部”获得两万台左右的等离子彩电订单,每生产一台可保证获500美元的利润,且称其还可以让日本方面开出150万美元的信用证,作为等离子彩电组装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从而骗取宫某某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协议签订后,藤本祐二、洪同乐以筹建费用为名,骗取宫某某人民币9万元,并将赃款挥霍一空。案发后,两被告人的家属代为退出了全部赃款。 日前,厦门市中级法院判定两人触犯合同诈骗罪,处滕本祐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附加驱逐出境;处洪同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一审宣判后,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法院经审理后,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