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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精神障碍患者恐吓商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6: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报业网

  新华社沈阳6月28日电中兴—沈阳商业大厦今年初多次收到一名男子的投放炸弹、投毒等恐吓、敲诈电话。近日,这名男子被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勒索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5年1月25日14时30分,一个电话使中兴—沈阳商业大厦的工作人员惊出了一身冷汗。在电话中,一名操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威胁说:“我现在已经在大厦内安放了炸弹,你们想没事的话,就将30万元钱汇到我指定的账户内,否则我将引爆炸弹。”28日下午,这名男子再次拨打电话,催促汇款;2月3日,见“炸弹”并不见效,该男子又威胁说准备在大厦内投毒。

  就这样,中兴大厦先后5次接到恐吓电话。警方很快查出恐吓电话是分别从沈阳市的沈河、和平以及皇姑3个区内打来。

  根据嫌疑人提供的银行卡号,警方获得了犯罪嫌疑人开卡时留下的个人图像、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身份证显示持卡人叫付某。付某曾用自己的身份证为在旅店内结识的王栋开了银行卡。王栋就此浮出水面。2月5日,王栋落网。

  据王栋交代,他今年29岁,是大连市瓦房店人,在2001年来到沈阳做股票生意,但先后赔了10多万元,性格本来就很偏激的他顿时变得疯狂了,他开始谋划做点“大事”,而那些国际恐怖分子竟然成了他的“偶像”。在哪里施展自己的“恐怖才能”呢?王栋选来选去,最后选中了中兴—沈阳商业大厦。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王栋当庭认罪:“我被带到公安机关以后,犯罪事实是我自己主动坦白的,但我作案的时候,神智和行为是不正常的。”王栋的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证明王栋患有精神疾病:“王栋是初犯,并且认罪态度非常好,他的犯罪行为也没有最终得逞。这些情节也希望法院予以酌情考虑。”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单位钱财,数额巨大,但是由于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应负一定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记者范春生)(来源:合肥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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