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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进贡”两万元“收获”刑期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22:13 法制晚报

  本报讯在帮助下属单位申请资金期间,原北京市水产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彭进川收受了他人“进贡”的2万元贿赂。近日,通州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彭进川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作者: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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