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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化妆品市场呼吁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16:30 深圳晚报

  你试我试谁都试胡乱促销煞风景

  深圳化妆品市场呼吁规范

  近日,美周刊接到投诉,李女士在东门某化妆品专卖店购买化妆品,销售小姐给她推荐了一种防晒霜,口头承诺如有过敏等情况该店负责退货。买回家后,她仅用了两次脸上就
起了红斑,且有些肿,去该店要求退货,不料专卖店拒不承认,并说根本就没有过什么承诺。在现代女性的种种“美丽工程”的背后,化妆品的销售情况究竟怎样?为此,记者走进深圳市各大化妆品市场,详细了解。

  试用品与销售品界限不清

  近日,记者来到了东门一家属大众消费层次的的化妆品专卖区。

  记者在一柜台前停下,称要买口红,营业员指着柜台上的一个大盒,问喜欢哪种颜色?记者没有作答。营业员看了看记者,说:“这里有好多种,你试试吧。”营业员打开一管口红,先在自己的手上划了一道,问颜色是否合适,紧接着又在记者的手背上划了一道。记者示意不合适,营业员就又打开了几管口红,将前面的试用过程又重复了几次。最后,营业员干脆让记者将口红涂在嘴上试。记者问刚才在手上试了那么多次,现在又在嘴上涂,难道不怕细菌传播吗?营业员满不在乎地回答:“我都卖了四五年了,也没见细菌在哪儿,何况手上试的部位的皮肤和嘴唇上的皮肤相近,大家一直都这样做,从没听说过有人得病。”记者说:“不买刚才那管试过的可以吗”,营业员说要哪个都行,只要我们有这个型号的就行。随后,记者又对防晒霜之类的化妆品柜台进行走访,营业员们均表示买后如果出现过敏等情况可以调换,但当记者索要票据时都不愿意开具。

  接着,来到某大型百货商场化妆品专卖区。刚在柜台前停下,便看到了上面写着“试用品”几个大字。当记者提出要试用口红时,营业员说:“在手上试还是在嘴上试完全取决于消费者,但我们有义务提醒顾客。”在试用完口红后,发现在防晒霜之类的柜台内也设有试用品,当提出有过敏现象后怎么办时,营业员爽快地说:“负责调换,同时还给开齐所有票据。”

  北大深圳医院皮肤科的一位医生表示,以上情况会导致一些皮肤病的传染和各种疾病的传播,有时也会产生皮肤发肿、出现红斑等病症。同时她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尽量避免试用,尤其是口红之类的东西。

  化妆品促销有“黑洞”

  上周末,在华强北商业街,记者被一位自称是为一化妆品公司搞促销的小姑娘拦住。小姑娘称,公司这几天正在搞促销,买化妆品送美容卡,指定的日期内免费做三次皮肤护理。小姑娘还表示,买不买化妆品无所谓,可以先试一试。记者跟随这位小姑娘来到一间里面放着三张床、布置极其简陋的美容室内。

  工作人员从做皮肤护理开始就不停地分析记者的皮肤肤质,并且说面膜是专门配置的,效果一定会很好。一小时的护理结束后,工作人员死缠着让购买一些化妆品,任凭怎么推脱都无济于事。好在刚好接了一个电话,以有急事在身为由得以脱身。

  呼吁市场规范化

  对于上述现象,深圳美容商会的一位工作人员满脸无奈,她说:“现在美容美发行业及化妆品市场虽然不太规范,但作为一个朝阳产业,前景是非常可观的。国家商务部已于2004年11月8日颁布了《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对这个行业的发展无异是一场及时雨。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一部地方性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本报记者赵静怡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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