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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员开车买菜 交通违法87次被罚近2万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2:03 京华时报
  
采购员开车买菜交通违法87次被罚近2万元(图)
厚厚一摞处罚决定书。

  被拍交通违法87次 罚款1.82万元

  本报讯(记者宋合营)前一段时间,在京卖菜的杜宝良因在同一地点违法105次成为焦点人物,记者在海淀区又发现一个买菜的“杜宝良”。昨天,饭店采购员田华去银行交纳了1.82万元的违法罚款。半个月前,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队认定其在9个月的时间内非现场交通违法87次。

  “看到90多次违法,我当时蒙了”

  重庆来京人员田华原在双安商场附近一家饭店担任采购,每日的工作是凌晨3点起床,开着他的金杯面包车去四环外的岳各庄买菜。田华说,他每次行车的路线都是“去时三环回来四环”,原因是“可以避免堵车”。田华万万没有想到,这样做除了行车顺畅,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大量交通违法。

  因其面包车面临年检,5月26日,田华去了趟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队,接待他的交警告诉他“违法记录很多”。田华说,交警当时皱紧了眉头,他自己凑到电脑前一看:90多次违法,“我当时就蒙了,没让交警现场开罚单。”

  10天之后,田华应海淀交通支队交通科李科长的邀请,再次来到中关村队。工作人员播放录像监控核实后,确定网上部分违法记录失效,正式结果是:自2004年8月12日至2005年5月22日,田华在莲花桥上超速77次,三环主路超速9次,远大路口闯红灯1次,共计罚款1.82万元。“光处罚决定书都有16张。”田华说。

  “我凌晨开得快,不知三环限速”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田华说他并不否认。“我是开得比较快,”田华说,每次凌晨开车,三环路上车都比较少,他又赶时间买菜,往往都是加足马力踩油门。此外,最要命的是,“我一直不知三环路上有限速的规定。”

  记者驱车在三环做了一次简单考察,莲花桥一带除了几个监控探头外,过街天桥上悬挂的“50”和“80”的限速标志也比较醒目。对此,田华解释说,平素他都是凌晨出车买菜,白天在家休息,根本没留意过沿路悬挂的交通标志。此外,文化程度不高的田华还几乎不看报。

  为此,田华昨天去附近的工商银行交纳了罚款。“交款时,人家(指银行业务员)看我拿这么多罚单,显得很吃惊。”田华说,差不多用了2个小时,业务员才将87张交通违法处罚通知单都换成罚款收据。

  “我重复超速,交警该提醒一下吧”

  “交罚款并不表示我认倒霉!”田华说,对87次违法带来的1.82万元的罚款,他根本不能接受:“重复超速,是因为我不懂新交规,但交管局公布时应该考虑到我们这些不读书的司机,最起码我超过10次或20次因同一问题违法,他们该提醒一下吧?”

  因被交警收走驾驶本,田华让饭店老板暂时找人顶替自己的工作,在家学习交规知识,以期重新考回驾驶本。本报记者 董世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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