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卖出假烟?工商部门做出明确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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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2:3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沙河一商户姚女士从沙河市烟草专卖局购得10条贴有“邢台市烟草专卖沙河市”字样的红石林香烟,但消费者购买后经品尝疑为假烟。近日,姚女士在沙河工商的帮助下,最终鉴定所购10条红石林香烟为真标假烟。 4月12日,沙河市经营烟酒门市的姚女士从邢台烟草专卖局购得一批价值2000多元的香烟,其中包括10条红石林,每条香烟上都贴有“邢台市烟草专卖沙河市”字样的烟标。姚女
4月21日,姚女士将此事反映到沙河市工商局。当天,工商部门派人陪同姚女士赶赴山东淄博,在泰宝防伪技术有限公司取得对沙河市烟草标识的鉴定报告,其中表述“该7枚标识材料特征与使用防伪技术均符合沙河市烟草监销标识特征,是真品标识。”4月27日,经河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姚女士从沙河市烟草专卖局购得的香烟确为假冒伪劣卷烟。但当姚女士拿着上述检验报告找到沙河市烟草专卖局时,对方依然讳莫如深。 6月10日,沙河市工商局一位赵姓副局长告诉记者,他们现在已经认定剩余7条红石林属于真标假烟,之所以此案久久未结,关键是沙河烟草不给提供当时那批货的销货清单。 6月10日,记者与沙河烟草专卖局办公室的一位张姓副主任取得联系。张副主任告诉记者,姚女士从该局进的烟确属假烟,但由于从邢台烟草进烟到送至姚女士手中,中间有太多环节。为了查清问题出在哪个环节,他们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一旦有了结果,会给姚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