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大学生偷窃8起被罚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3:49 新京报

  法官称大学生属于“准未成年人”,应采取感化、挽救方针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当辩护人将老师的评语“精益求精、品德高尚”作为证据出示时,24岁的大学生张杰(化名)把头埋得更深了。昨日,“法官妈妈”尚秀云主审了一起盗窃案,被告则是被称为“准未成年人”的大学生张杰。

  张杰来自山东农村,学习刻苦认真。张杰说,大二那年,一名老乡向其借钱,他把仅有的两千元借了出去,至今没有归还。此事对他触动很大,学习成绩开始下降,并从此对生活失去信心。

  从去年10月起,张杰在大学图书馆存包处、阅览室等处,开始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盗窃。同年11月20日,他在行窃时被人发现。在公安机关,张杰坦白了自己的8起罪行。

  北京安定医院为其做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结论为:“张杰医学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受抑郁情绪影响,控制能力不完全,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张杰的辅导员和班长都出庭作证,称他平日表现很好。坐在帮教席上的张杰父亲说:“你千万要改啊,别学坏了……”

  鉴于张杰属于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从轻判决,判处罚金1000元,免除其他刑事处罚。尚秀云称,大部分犯罪大学生心理发展处于尚未成熟阶段,属于“准未成年人”。所以,对大学生犯罪不能一判了之,而应该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头文字D》
网络窜红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购石油公司
理性购车完全手册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秦腔》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