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吃饭遭拒绝殴打对方致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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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6:1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强迫他人再吃一碗干饭,遭到拒绝后,拳脚相加,把对方打成肠梗阻。昨日,打人者罗克江在市一中院受审。同时,他还被指控故意杀害茶楼老板。 罗克江是南岸区人,外号罗四娃子。他和“华仔”朱红伟是亲戚,也是“穿一条裤子”的难兄难弟。2003年3月15日中午,罗克江过生日,他和华仔到南坪变电站附近一小饭馆吃饭,正好碰见刘富喜也在吃饭。这时,刘已吃完饭,准备挑上担子继续卖菜。
“把这碗饭吃了!”见刘准备走,罗克江抢上前一步,把满满一碗饭放在他面前。刘以为对方在开玩笑。“不吃就打死你……”说着,罗克江连饭带汤泼向刘的头上,随即对他拳打脚踢,华仔也和他一起殴打。 刘富喜被突如其来的殴打吓昏了头,赶紧往饭馆门口跑去。罗追出去把他打倒在地。见刘满头满身是血,罗克江和华仔才逃之夭夭。 当晚,刘富喜腹痛难忍,被送往武警医院抢救。因病情严重,他被截去一截肠子,至今直不起身体。家人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行凶者是罗克江。 然而,罗克江并没因此而有所收敛。去年10月26日早上5点多钟,华仔因为几支烟和自己的老板——大渡口区茄子溪一家茶楼的彭红兵发生纠纷。罗克江声称前去劝架,却拔出随身携带的一尺多长的尖刀。据指控,他捅了彭红兵数下,伤及肝脏。彭被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罗克江和华仔先后落网,后华仔病死。昨天,罗克江在法庭上称,打伤刘富喜的是华仔。但刘富喜当庭指出,当初逼他吃饭和先动手的就是罗克江。刘向罗克江索赔8万余元。 同时,罗克江也不承认是他刺死了彭红兵。公诉人问他当时为什么把刀拔出来,他辩称“是想劝架”。当彭红兵的家人向他提出60余万元的赔偿时,罗克江提出要抚养彭红兵年仅12岁的女儿。他的说法遭到彭家人的反对。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近期宣判此案。 (记者 易守华)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