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送达收件人本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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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6:18 成都日报 | ||||||||
查看今日PDF版内容 PDF版阅读说明 录取通知书送达收件人本人稿件来源:成都日报2005-6-30 4:49:15
(记者周波) 昨日,针对近年来少数高等学校通过个人或中介递送新生录取通知书,造成丢失、延误或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损害考生利益的情况,省招办昨日根据教育部、国家邮政局的相关精神,要求各高等学校健全通知书寄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完善交接手续,并根据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寄递,而且寄递时须使用邮政局监制的信封,清楚、准确填写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邮政部门将在寄递录取通知书集中的学校设立专门的收寄点或指定专人上门收寄。在收寄通知书邮件时,将在信件封面标注通知书字样,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作业,一律投递到收件人本人,严禁积压、捎转或随意退回。对因收件人姓名有误、地址不详、搬迁等原因造成无法投递的邮件,邮政部门将协调当地省级招办积极寻找收件人;如确需退回,收件人所在当地邮局将与有关高等学校商定退回事宜,同时将退回原因等书面报告省邮政局主管部门。据悉,今后成人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寄发的考生有关的其他邮件等,均将按此办理。 首 页 要 闻 国内要闻 国际要闻 城市报道 区县报道 社会新闻 体育报道 财经报道 证券报道 文艺报道 副 刊 专 刊本网站信息由四川新闻网维护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2005成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