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律允许同性恋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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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6:58 重庆时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当地时间6月28日,加拿大国会经过艰难地表决通过一项新法案,允许该国的同性恋者申请结婚。加拿大因此成为第三个同性恋结婚合法化的国家。但这一法案也遭到保守主义势力及宗教领袖的强烈反对。 据报道,尽管此前加拿大已有部分省份允许同性恋结婚,但此次通过的法案,却允许加拿大所有同性恋者,可以像正常男女一样申请结婚。在世界其他国家中,目前只有比利时
这项法案是由加拿大总理保罗·马丁所在的自由党起草的,在加拿大国会众议院总共308名议员当中,有158名赞成,133名反对,辩论异常激烈。虽然该法案仍需经过加拿大参议院的通过,才能正式成为法律,但在参议院中,自由党占据着多数席位,这项法案很可能将于今年7月底之前正式生效。但该法案也遭到部分自由党议员的强烈反对。28日,由于对通过法案不满,属于自由党的经济部长约·柯穆兹宣布辞职。 据政府统计,加拿大目前共有约3.4万名同性恋者。2003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及英属哥伦比亚宣布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导致每年约有数百名外国同性恋者前往加拿大申请结婚。 今年早些时候,一对以色列男性恋者来到加拿大举行婚礼,但以色列内政部随即宣布不承认这起“特别的婚姻”。 加拿大宗教领袖对这项法案表示忧虑,一名神职人员称,如果同性恋者在教堂举行婚礼,神职人员将不得不前往主持仪式。根据加拿大现行法律,神职人员无法提出拒绝,否则就可能被告上法庭。加拿大的罗马天主教堂也极力反对同性恋结婚合法化,同时提出反对的还有伊斯兰教及锡克教等宗教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