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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购停车位 业主被当“外来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7:1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 实习生翟娟陶丽丽)6月29日上午,西安唐园新苑住宅小区两住户驱车堵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原因是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未将他们这些购买了该小区住房,而未购买小区停车位的业主当做常住户对待,致使他们白天在小区内停车一次收费6元,夜间每次8元。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则称,车位具有独立产权,买了住房不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只能按非常住户对待。

  昨天上午,西安唐园新苑住宅小区一住户称,他们小区停车场的出入口被其他业主用小车封堵,使得停车场内的车出不来,外边的车进不去。他们掏了八九万元买的停车位却遇到了这样的麻烦。

  10时许,记者赶到该住宅小区,用车封堵停车场大门的雷某说,他们自购买了唐园新苑住宅小区房子以来,白天在小区内停车一次就须给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交纳6元停车费,夜间则要交8元。停车场作为小区里的配套设施,他们却享受不上小区常住业主的待遇,跑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想问个究竟,对方却说他们不是常住户,只能按外来车辆收取临时停车费用。原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直把他们当做“外来户”对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用车堵了小区停车场的门。

  西安锦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唐园新苑管理处负责人王某说,停车位有独立产权,是可以买卖的,虽是小区配套设施,但不是公摊部分,所以,他们认为有车位产权的业主才是小区的常住户,虽然在这个小区购买了住房,却不拥有车位产权的业主,其停车只能按非常住户对待,根据省物价局对他们批复的车辆保管费收费标准,非常住户小型汽车白天每辆每次停车收费6元,夜晚为8元。记者问王某,假如不在该小区居住,只购买该小区停车位是否就是这个小区的常住户?对方说,他们小区目前还没有这种现象,但针对停车位而言,有车位产权的才是常住户。记者从该小区一名业主出具的西安市相关文件上看到,常住户是指,其交通工具归属本小区住户,并按月、按标准交纳费用者。省物价局关于西安锦园地下停车场车辆保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中规定,常住户每辆小型汽车每月交费180元,买断车位者每月交费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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