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当心身边“液体炸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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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7:38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赵威)天热喝瓶啤酒够凉爽,可是如果遇到啤酒瓶爆炸,却让人“爽”不起来。 昨日,省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夏日,消费者当心别让啤酒瓶伤了自己。 据消协专业人士介绍,按相关规定,瓶装啤酒应在5℃~25℃的常温条件下避光保存。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啤酒时注意3点: 1.应当选择“B”瓶字样的啤酒瓶。 2.轻拿轻放,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应将啤酒存放于阴凉、通风的地方,而不要置于阳光下暴晒,避免置于高温处。切忌将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放在餐桌上或离人较近的地方。特别注意避免儿童接触,不要让小孩到存放啤酒的地方摆弄和碰撞啤酒瓶。 3.发现啤酒经过较猛烈碰撞等特殊情况时,要等一段时间让瓶内啤酒稳定后再开瓶饮用。在饮用啤酒时,要正确开启瓶盖,不能用牙齿、筷子或桌凳边角硬性拉开,也不能在高温环境下开启经冰箱速冻的啤酒。夏季饮用经过冷藏或冰镇的瓶装啤酒时,要做到随取随启。 特别提醒:一旦发生啤酒瓶爆炸,消费者要保留现场及证据,同时及时向销售商、生产者或有关部门反映、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