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中违规收学生空调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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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7:4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国强 实习记者 张晟楠)近日,西安市75中向每位学生收取30元“空调费”,引起了部分家长的疑问。昨日,西安市物价局相关人员明确指出,“空调费”不在教育收费项目之列,学校收取此项费用属违规行为。 昨日上午,西安市75中高二年级一位家长反映,学校让每个学生交30元钱,说是“空调费”,而自己以前没听说有这么个费用;另外,30元钱的标准是谁定的,是教育部门吗?
75中负责收取“空调费”的校办主任郑江波昨日介绍说,的确收取了这项费用。他称,今年夏天天气炎热,在教室里装空调,也是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大部分家长是支持的”。对于30元钱这个标准,他说这是根据电费计算的,每度电是0.8元,这30元钱包括6月初到6月底和整个9月一个多月的费用。至于买空调的钱,郑江波称是“学校自己的钱,和区上拨的一些”。 据了解,该校除了高三、初三毕业生外,共有4个年级,每个年级6个班,每个班约50人,这些学生都交了“空调费”。记者粗略计算,学校可收取约3.6万元。 西安市物价局负责教育收费的陈蔚蓝表示,教育收费中根本没有“空调费”这一项,收取该项费用属于违规行为。她指出,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必须要在教育部门、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中,或者经过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批准,得到收费许可。而目前,并无中小学被许可收取“空调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