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进入法律“保护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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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7:5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长沙市规划局获悉,《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20日起开始实施,其后凡是属于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 据了解,《办法》所制定的绿线为长沙市现有的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长沙市规划局相关人士表示,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此外,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绿地系统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记者喻志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