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检察官行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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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8:08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有些人的胆子真是大,竟敢冒充警察、检察官招摇撞骗。这不,株洲男子郭忠云(36岁)和周亚平(43岁)就因冒充株洲市公安局民警和株洲市检察院检察官招摇撞骗,近日被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 今年1月28日,郭忠云身着假警服来到株洲市荷塘区金钩山路某理发店老板唐某处。在得知唐某的表弟因涉嫌犯罪被株洲市石峰警方抓获关押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的情况后,郭即
随后,郭忠云与唐某等人赶到该茶楼与周亚平见面,郭向唐谎称周是株洲市检察院检察官,周也自称“在株洲市检察院批捕科工作”。郭、周二人答应帮唐某“将人捞出来”,并以需要活动费用为由,向唐某索要5000元。当晚,唐某将5000元现金交给郭、周二人,并要求郭打了一张收条。事后,郭分得2400元,周分得2600元。 此后不久,唐某发现郭、周二人系假冒干警、检察官,遂向警方报案。4月5日,周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骗取唐某钱财的经过。 荷塘区法院近日审理认为,郭、周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冒充人民警察和检察官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周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周在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认定为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王兴夏刘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