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江西交警总队原副总队长章斌受贿被判入狱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0: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报业网

  新华社杭州6月30日电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副总队长章斌利用自己及丈夫丁鑫发的职务便利收取巨额贿赂,29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期间,章斌利用自己担任江西省交警总队副总
队长、调研员并分管数码照相业务等工作的职务便利,让时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的丈夫丁鑫发利用职权,帮助香港壕兴发展有限公司承接交警总队的数码照相制证业务,单独或伙同丁鑫发10次收取了壕兴公司南昌总代理秦洪志所送的港币116万元、人民币28万元。

  2004年7月,时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丁鑫发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终止丁鑫发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同年12月,丁鑫发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章斌涉嫌受贿罪一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1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陈群、冯源)(来源:合肥报业网)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头文字D》
网络窜红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购石油公司
理性购车完全手册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秦腔》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