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警总队原副总队长章斌受贿被判入狱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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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0: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 新华社杭州6月30日电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副总队长章斌利用自己及丈夫丁鑫发的职务便利收取巨额贿赂,29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期间,章斌利用自己担任江西省交警总队副总
2004年7月,时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丁鑫发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终止丁鑫发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同年12月,丁鑫发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章斌涉嫌受贿罪一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1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陈群、冯源)(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