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信用社职工挪用储户百余万赌博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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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0:39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30日电(记者辛平)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信用社原职工张志新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储户存款122万多元用于赌博,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张志新原为信用社一名信贷员,他于1999年10月至2004年2月期间,采取收储不入帐或少入帐、自制凭证支取储户存款、收取还贷不入帐而打白条及冒用他人名字自办贷款的手段,共挪用信用社客户资金1123610.92元,另外在办理储户存款和定期储蓄到期转存业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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