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开门使阮女士“走光”隐私权难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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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1:24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6月27日对银川市的阮女士来说是个伤心的日子,因为她被人当众“曝了光”,更让她不解的是,她竟然找不到相关投诉单位。 6月24日下午,阮女士在银川步行街一家服装店买了一条裙子,商家承诺3天内包换。当时,阮女士在试裙子时感觉腰身有点紧,但还能穿上,便仓促买回去了。回家再试,发现腰确实有些小,于是决定换一条。26日下午,阮女士来到该店换了条大一号的,没有试就
阮女士非常气愤,店主凭什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她暴露,并且长达两三分钟,她认为商家侮辱了她。在她和店主论理时,店主还说:“我们店里这么多美女,就是把你曝了光,也不会有人看你。”委屈的阮女士又找到商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到场后批评了店主但又说店主是无意中做的这些事。27日下午,阮女士又打电话到12345,12345工作人员解释,这种事目前银川还没有相关投诉单位,建议她向法院起诉。王女士也打算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为此,记者咨询了法律热线,答复是,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属商家不尊重顾客人身权利和隐私权,已构成轻微违法的行为,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民事纠纷。消费者可到辖区工商所或所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记者方海鹰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