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幼儿园赔6000元双方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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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1:4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林文龙)本报“热线”版日前报道了7龄童在幼儿园玩“摇船”摔断右腿,从而引发家长与幼儿园纠纷一事,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作积极调解。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月浦村幼儿园赔偿6000元,佘文鑫得以继续治疗伤腿。 据介绍,本报的报道见报当天,月浦社区居委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明确告诉幼儿园负责人,孩子在幼儿园出了事故,园方就负有未尽安全监护的责任,因此幼儿园应先为伤
目前,佘文鑫已恢复用药治疗。但由于佘克河夫妇均没有工作,全家的经济来源只有佘克河打短工的收入,而孩子从断腿入院治疗至今已花费上万元,要痊愈还需长时间的康复治疗和做拆除内固定的手术。幼儿园的赔偿金相对于孩子治疗断腿的费用只是杯水车薪,佘克河夫妇希望社会热心人士帮帮他们年仅7岁的孩子,让他早日重返校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