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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杀残老师因怕请家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2: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住校高中生偷偷吸烟被老师发现,苦苦求情遭拒后,一怒之下将老师杀残并逃离学校。近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对这起校园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学生姜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去年11月2日中午,纳溪中学住校高中学生姜某在宿舍里偷偷吸烟,被宿舍管理老师张某发现。按学校规定,张老师向姜开具了一张违纪通知单,让姜到学校德育处接受处理。姜
怕被处理,请求张老师收回通知单但被拒绝。当天下午,班主任让姜某请家长,姜心中十分惧怕。下午放学后,姜某在学生宿舍101寝室外再次向张老师求情,但张老师坚持必须请家长到校。姜某想到可能被学校通报批评,还要请家长,怒气顿生,趁张老师不备,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地刺向其腹部后逃离。后经法医鉴定,张老师十级伤残。

  姜某杀伤张老师后,当即打车逃到江阳区茜草镇,在网吧玩了一下午,并在茜草镇二郎滩长江边将水果刀扔进河里。后在家人反复劝说下,姜某于去年12月7日投案自首。毅恒记者杨元禄

  泸州新闻热线:1390908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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