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12年讼争“东坡肘子”讨回115.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2: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1990年,原眉山县(现东坡区)永寿镇农民吴光安办起东坡食品厂,生产的东坡肘子远销国内外。吴光安当时曾与同乡“通威”集团老总刘汉元齐名。然而,1993年,原眉山县乡企局局长郑金泉霸占东坡食品厂。12年里,吴光安顽强地通过诉讼“讨”回自己的食品厂。今年3月21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眉山市东坡区计经局(原乡企局)赔偿吴光安115.5万元。据悉,此案系我国自《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来的最大一笔国家赔偿案。眉山市东坡区决定近期兑现吴光安115.5万元。

  赔偿诉讼:租金损失969万元

  1994年4月21日,吴光安正和同事研究“东坡肘子”新品时,时任眉山县乡企局局长的郑金泉与当地公安、法院的人来到厂里,将他轰出厂门。吴光安奔波9年后,终于回到自己辛苦创办的厂内。2003年6月12日,眉山中院执行眉山东坡肘子案,责成眉山城西东坡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金泉把3200平方米厂房、17273平方米土地交给东坡食品厂厂长吴光安。

  2004年2月23日,吴光安向眉山中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东坡区计经局赔偿财产损失969万元及其已支付的案件执行费5.3万元,被眉山中院驳回。吴光安上诉至省高院称:1994年4月,乡企局非法强行接管工厂,收取出租厂房、场地租金,致使上诉人仅租金损失就达969万元,这是非常明显的直接损失,被上诉人应予赔偿。

  高院判决:计经局赔偿115.5万

  省高院认为:因原眉山县乡企局对东坡食品厂非法接管,导致东坡食品厂正在收取的租金被迫中断并转由他人收取,因此该损失应属直接损失。根据东坡区计经局提供的公司年检报告及高院二审核实的情况,东坡食品厂1994年至1997年总计租金损失为115.5万元。今年3月,省高院判决:东坡区计经局赔偿眉山县东坡食品厂115.5万元。

  检察院:追究相关责任人

  6月28日,记者电话与东坡区区长周孝平取得联系。周孝平说,他们已于6月27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决定在近期履行法院判决。东坡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华国称,如果有证据证实115.5万元的国家赔偿是原眉山县乡企局有关责任人的违法行政行为所致,检察院将责无旁贷追究其责任。

  欣慰法律是公正的

  从1993年3月16日到2005年3月21日,整整12年!如今已45岁的吴光安,想起当年每年纳税七八十万元,而今负债几百万元的情景,不禁黯然泪下。但他很欣慰,因为法律是公正的。12年,行政判决裁定12份,加上拘留、逮捕、执行、侵权、债务等法律文书又是12份。赔偿金额115.5万元创下全国之最。记者廖兴友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头文字D》
网络窜红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购石油公司
理性购车完全手册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秦腔》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