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健手机特约维修商已撤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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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2:50 半岛晨报 | ||||||||
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科健手机需谨慎 晨报讯(记者纪永江)去年8月,李先生购买了一部科健手机,今年6月手机出现故障,特约维修商却拒绝提供服务,而经销商也找不到了。据统计,今年大连市工商局12315已接到有关科健手机问题的咨询和投诉59件,其中反映质量、维修争议以及经销商失踪的43件,占72.9%。经调查,科健手机大连特约维修商已经撤销。大连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生产
据业内人士介绍,科健手机已停产,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是“尾货”(库存产品)。原科健大连特约维修商反映,去年8月份开始,已得不到科健手机的配件供给,“三包”期内出现性能故障的手机只能返厂处理;今年3月31日,他们终止了为科健手机提供售后服务的合同。 6月24日,大连市消协向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消费争议调查函》,当天便得到回复函。函中称:一、科健手机没有停止生产,生产的是去年的机型,新型手机还在申请入网;二、大连特约维修商确已撤销,维修问题由包销商负责;三、已售出的手机“三包”照常执行,找不到经销商的,可返到沈阳智联科或深圳智联科总部维修。 6月28日,大连市消协通过电话查询了深圳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和沈阳分公司。得到的答复是,沈阳分公司已无配件,只能维修不需更换配件的手机故障;深圳智联科不能保证60日内修复故障手机;“三包”期内的,免费维修,但机主要承担邮寄手机的单程费用;超过“三包”期的,维修费用和双程邮资全部由机主承担。 手机进入市场买卖后,便构成合同关系。科健要求机主承担“邮寄费用”,属单方面违约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连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生产厂商尚未恢复和完善售后服务系统之前,请谨慎购买科健手机;“三包”期内科健手机发生性能故障的,按照“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可依据购物凭证及时与经销商联系处理;经销商已不存在的,可与生产厂商联系解决问题;遇有生产厂商应该解决而不解决的问题,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可向当地消协投诉或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必要时可提请民事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