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免费失窃不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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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3:5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晚6点左右,市民张某夫妇开着一辆桑塔纳轿车来到南京龙江某超市购物,汽车就停在了该超市的地下停车场。没想等张某夫妇回来打开车门后,却发现放在驾驶室里的摄像机、数码相机等一些贵重物品已然不见。张某随后与超市方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该停车场只是为顾客购物提供方便,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所以对汽车内财物失窃,他们无法承担责任。张某无奈之下只得拨打电话报了警,特巡警赶到后对事情进行了了解,并立即通知刑警大队前来勘查。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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