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座位暴露“裙下风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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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4:2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吴小姐怀疑被偷拍,认为餐厅座位设置不合理,也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昨天中午,吴小姐到江头某餐馆用餐,她在二楼位置的旁边,是玻璃砌起来的护栏,前方是上楼的楼梯。后来她发现,上楼梯的人能从下方看她的座位,而她当时很不幸地穿着短裙,那是她的工作服。 用餐时,吴小姐猛然看到,在楼梯拐角处,有名男子手里拿着个相机,镜头正对着她。吴小姐下意识地赶紧把双腿合拢,并瞪了男子一眼,男子随即很不自然地赶紧下楼离去。吴小姐立马转身下楼要拉住那名男子,但又不好意思声张,男子很快走出餐厅,并消失在路旁。 吴小姐认为那个男子极有可能就是在偷拍她们的“裙下风光”,以前她们在一些网站上看到有很多无聊的人在上面贴图,就是一些街头偷拍的照片。 吴小姐指责餐厅没有提醒她不应该坐那个位置。她说餐厅座位设计有问题,没考虑顾客隐私。另外,她还认为,作为餐馆,应该禁止其他人员在里面拍照,而餐馆在这方面没有尽到责任。 餐馆则回答说:“这很可笑,难道要我们在店门口贴上告示说‘本餐馆楼梯可以窥视楼上顾客的裙底’吗?”至于是否禁止在餐馆拍照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有些经营场所确实禁止顾客拍照,但禁与不禁都是餐馆的权利,即使禁止,更重要的防范责任还在顾客自身。 吴小姐指责餐馆设计不合理,记者昨天下午走访了我市一些有楼中楼结构的餐饮店,发现这类不合理的设计还真不少。但接受采访的几家餐饮店老板都表示,顾客一般不会抱怨。 厦门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吕仕锋律师说,在经营者已经采取合理的措施后,如果是消费者自身或第三人故意造成的,经营者不需承担责任。吴小姐的隐私权被侵害是由于第三者的故意引起的,餐厅的经营者对此无法预见,只能在事后尽到应尽的协作义务,积极配合消费者向侵权行为者索赔或防止因侵权导致的损失。(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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