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年10月1日前上牌的机动车车主请去补领机动车登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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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广州市车管所昨天呼吁,机动车所有人(主要是汽车类)凡是未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请于10月1日前到车管所办理补领手续。 据介绍,2001年10月1日之前上牌的机动车是未领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这几年大部分车主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工作,但部分车主仍未办理补领工作。今年1月车管部门正式启用全国统一车管软件后,新计算机系统对车管业务办理程序的规定非常严格,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手续办理地址:广州市区(旧八区)机动车到广州市车管总所(天河区岑村教考场内)、白云分所(机场路888号广东省汽车市场内)、黄埔分所(黄埔区茅岗路989号)、芳村分所(芳村区龙溪大道中)、东山分所(天河路33号之四)办理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两区两市机动车到所属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办理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 办理手续: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开车到机动车检测站验车采集车辆数据,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后,到上述车管所或车管分所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 全市机动车检测站为车主提供方便,决定10月1日前周六、日不休息,专门开放为车主办理机动车数据采集工作。车主到车管所办理申请后,可以委托邮政快递,将“机动车登记证书”邮寄给自己。车管所业务咨询电话:83115303、83115328。(潘启兴)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