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广州有了“灭火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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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领导包案、建立保障基金 本报讯广州工厂企业多,合资、外资、三资企业多,但据广东省司法厅的统计,去年,广州市共发生群体性罢工事件10宗,没有一宗矛盾激化,没有一宗转化为刑事案件。秘诀在哪里?除了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外,领导包案、建立保障基金,维护劳资双方尤其是劳方利益,成为广州劳资纠纷的“灭火器”。
据了解,广州市去年导致罢工的劳资纠纷事件,绝大部分是因为工人加班工资偏低,或资方拒发加班工资、拖欠工资造成的,绝大部分工人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解决这类纠纷的总原则就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资方违法的,责成其依法办事;工人违反有关条例的,进行细致的教育劝导;个别违反治安条例的依法处置。 在调解过程中,有关部门和调处人员严格落实了领导“包案”和责任制。各级综治办、调处办、劳动保障、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也派领导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合力开展调处。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调处办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此外,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探索建立了企业劳动关系协调例会制度、欠薪保障制度、劳资纠纷跟踪排查监控制度,使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的劳资纠纷得到及时控制和妥善调处。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几年每年拿出30万元,作为解决劳资纠纷的保障基金。一旦发生欠薪纠纷,无法找到资方当事人时,就以保障基金先垫付,待找到当事人后再依法追讨。(黄丽娜 赵娜 省司法)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