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盗拆铁塔来钱快 一朝案发刑罚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6:57 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讯近日,一伙盗拆供电铁塔的涉电犯罪分子在福建泉州受审。四名犯罪嫌疑人将面临3到10年的有期徒刑以及 1万元的连带民事赔偿。

  据悉,被告柯志勇、柯庆顺、郑金梅、蔡庆滨四人分别居住于泉州市泉港区的界山镇和莆田市仙游县的枫亭镇。由于 两镇交界,四人平时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2004年11月,他们盯上了运行中的电力铁塔,觉得铁塔无人看管,又地处交 界,盗拆塔材后可以很快在异
地销赃,是一桩风险小、来钱快的买卖。

  经预谋,2004年11月30日,4人携带活动扳手等作案工具窜至泉港区涂岭镇潼关岭旁边的山上,趁天色已晚 ,轮流爬上电力线路铁塔,先后盗拆六座220千伏铁塔塔材,34根共966斤,并用租来的三轮摩托车将铁塔塔材运藏到 福厦路边的草丛里。次日,又由郑金梅等运至莆田枫亭镇转卖。共得966元,四人分赃。

  2004年12月4日,尝到甜头的4人又谋划如法炮制,再捞一把。未料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外出踩点的柯志勇 被正在巡逻的泉港涂岭派出所民警碰到,因形迹可疑被询问。做贼心虚的柯志勇很快便供出了几天之前盗拆铁塔塔材的事情。 泉州公安局泉港分局马上立案侦查,并顺藤摸瓜抓获了另外3名嫌疑人。讯问中,4人对破坏电力设施的事实经过供认不讳, 同时也交代出几个月前曾合谋盗窃电缆的事实。

  案件侦查终结后,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对4人提起了公诉,泉州电业局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四被告承担1万 元的经济损失。据悉,如果4名被告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罪罪名成立的话,每人将被判处3到10年的有期徒刑,并承担连带民 事赔偿责任。(郭德芳 尤辉林)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头文字D》
网络窜红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购石油公司
理性购车完全手册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秦腔》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