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三角铁绊伤人“城外诚”被索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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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23:5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在“城外诚”家居广场的停车场里被裸露的角铁绊倒摔伤,顾客孙女士将“城外诚”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万余元。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孙女士本人因病没有出庭,代为诉讼的是孙女士的丈夫。在法庭上,孙女士的丈夫拿出自己在出事地点拍摄的照片,作为证据向法庭出示:“您看看,他们擅自设立信号灯岗亭,相连的电线没有埋在地下,而是用突出地面的三角铁覆盖,这能不绊人吗?”
对此,“城外诚”的代理律师称,该家居广场设置的信号灯岗亭只是“装饰性建筑物”,那条三角铁则是为了迫使进出车辆在此减速用的。“当时孙女士不是到‘城外诚’里面去,只是在追我们的免费班车时不慎摔倒,因此,我们一点责任都没有。”代理律师称。 原告坚持要求赔偿数额必须在万元以上,而“城外诚”家居广场坚决不同意,法院遂宣布择日宣判。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