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紧临小区居民状告市规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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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23:57 法制晚报 | ||||||||
加油站建在距小区20米远的地方,居民将审批该项目的市规委起诉。昨天庭审时,双方代理人就“新建”与“翻建”的审批差异进行了新一轮论辩。 市规委认为在审批手续方面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而原告律师却拿出相关法规,称“翻建”只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并申报上级主管部门
本案昨天没有作出宣判。 作者:付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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