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郑州环城快速路管理处主任犯贪污罪一审被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5:5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 以“一段未招标工程撂倒仨干部”为题,报道了原郑州市环城快速路管理处主任张建平涉嫌受贿被立案,原副主任李柏兴及原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科长赵义忠因行贿、受贿被判刑一事。昨天,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张建平有期徒刑11年,追缴违法所得13万元。管理处原会计路红霞也因贪污一审被判刑1年,缓刑2年。 今年1月20日,张建平、李柏兴、赵义忠等人被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先后依法批准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