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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遭男友硫酸毁容索赔119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8:30 法制日报

  本报讯(丁观有 记者马志恒) 因拒绝前男友的追求,云南一女教师遭前男友硫酸毁容。坚强活下来的女教师岳炳艳将前男友告上法庭,并索赔1190万。6月28日,云南省红河彝族哈尼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天价索赔案。

  6月28日上午8时20分,一个用蓝布和纱巾包裹着头面部的女子被背进红河州中院法庭。该女子的右手被绷带包裹在侧面部,变形后带有许多疤痕的小手高高举过了头顶,她就
是惨遭硫酸毁容的岳炳艳。

  2000年,就读云南某大学的岳炳艳和在昆明打工的老乡杨建华逐渐发展成恋爱关系。后岳炳艳提出与对方分手,2004年3月23日下午,杨建华找到岳炳艳,遭岳炳艳再次拒绝。当晚,岳炳艳应邀将杨建华送到校门口时,杨建华掏出包中的浓硫酸,猛然向岳的头面部泼去。

  经医院半年多的救治,岳炳艳虽然保住了生命。然而,这场劫难却造成她双目失明,缺失了眉毛、鼻翼、乳头等器官。

  在法庭上,岳炳艳的父亲当庭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状,长达6页的诉状中,一共列出了17项索赔请求,累计要求赔偿金额达1190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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