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立借条,真被索钱,律师称虚假的借贷不用付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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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9:0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刘伟(化名)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己的轿车被有关行政部门扣留。为拿出轿车,刘伟就写张假借条,证明此车已作为借款的抵押给了其姑父。结果,轿车没能要出来,而姑父却凭借条向他要钱。刘伟的姐姐说,家住苏北某市的弟弟因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结果其一辆价值15万元的桑塔纳轿车被暂时扣留。这时,刘伟的姑父说,他能把轿车弄出来,但刘伟要先写个借条:声明因刘伟借姑父15万元,现将一辆价值15万元的桑塔纳轿车作为借款的抵押,借条日期为2005年2月16日。可直到
律师意见 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的王权、徐军律师表示,刘伟不用付钱。根据刘伟所述的情况,刘伟与其姑父之间的借贷关系是虚假的。刘伟并未向姑父借钱,因刘伟急于拿回轿车,而按姑父的要求出具借条,事实上刘伟的姑父并未将15万元交付给刘伟,所以刘伟不需要偿还这15万元“借款”。但是刘伟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胥欣)(编辑 田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