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假立借条,真被索钱,律师称虚假的借贷不用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9:0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刘伟(化名)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己的轿车被有关行政部门扣留。为拿出轿车,刘伟就写张假借条,证明此车已作为借款的抵押给了其姑父。结果,轿车没能要出来,而姑父却凭借条向他要钱。刘伟的姐姐说,家住苏北某市的弟弟因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结果其一辆价值15万元的桑塔纳轿车被暂时扣留。这时,刘伟的姑父说,他能把轿车弄出来,但刘伟要先写个借条:声明因刘伟借姑父15万元,现将一辆价值15万元的桑塔纳轿车作为借款的抵押,借条日期为2005年2月16日。可直到
现在,姑父也未将轿车拿出,反而拿着那张假借条屡次催刘伟还钱。

  律师意见

  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的王权、徐军律师表示,刘伟不用付钱。根据刘伟所述的情况,刘伟与其姑父之间的借贷关系是虚假的。刘伟并未向姑父借钱,因刘伟急于拿回轿车,而按姑父的要求出具借条,事实上刘伟的姑父并未将15万元交付给刘伟,所以刘伟不需要偿还这15万元“借款”。但是刘伟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胥欣)(编辑 田木)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