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周边环境 周村11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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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0:18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周村6月30日讯 (记者 李进军通讯员陆建宏)29日,周村区对11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企业若在7月底和10月底前完不成治理任务,届时周村区政府将责令其停业或关闭,由环保部门对其处2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周村区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周村区政府决定对淄博富贝尔纺织有限公司、淄博市汇力纤维素有限公司、周村毛巾厂、淄博前进毛巾厂等6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期限分别为7月31日和10月31日,各企业必须在限期内完成工业废水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对淄博豪特陶瓷有限公司、淄博齐恒陶瓷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彻底解决含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问题,确保在今年7月底以前完成治理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