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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土地证就盖房遭强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1:41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曾浩 通讯员 胡新华)市民赵某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搭建的房屋,虽有土地证,但无规划许可证,被城管部门视为违法建筑拆除后,引发了一场官司。

  去年9月10日,建邺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查明,建邺区双闸街道红旗村居民赵某,建设的153.35平方米房屋无规划部门审批手续,属违法建筑,便要求赵自行拆除。赵拒不执行,次月13日,城管执法大队对该处建筑进行了强拆。

  随后,赵某以其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且土地证发放时没有被要求办理建房手续为由,将建邺区城管大队告上建邺区法院。建邺区法院认为,根据《城市规划法》,赵某搭建的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城管部门拆除行为合法。

  对于法院的判决,赵某又提出,他所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不应该适用于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因此于今年4月向市中级法院上诉。

  前不久,市中院经审理认为,《规划法》并未将农村集体土地完全排除在城市规划区域之外,而《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南京市的城市规划区域即南京市行政区域。赵某被拆除的房屋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应遵守《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此,市中院日前作出判决,驳回赵某的上诉。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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